勇士队虽然属于联盟中的鱼腩球队,战绩甚至还不如快船队,但球队的锋线摇摆人安托万·贾米森要比快船队的全能型大前锋拉玛尔·奥多姆更加成熟,而且前者在勇士的核心地位也更加明确。
这将会给绿军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这是一支和快船队比赛风格完全不同的球队。
快船队里,少年天才太多,但正是因为天才多了,各自的意见也就多了,基本上是谁也不服谁。
资历比较深的中锋迈克尔·奥洛沃坎迪领着杰夫·麦金尼斯,替补4/5号摇摆人切洛基·帕克斯,替补锋卫摇摆人埃里克·皮亚考斯基自是一派。
而新晋的天才球员们则唯奥多姆马首是瞻。
他们拥有着令人艳羡的顶级天赋,但却无法将这些天赋融合起来,形成一个真正强大的对外合力。
仿佛一只只具有领地意识,独来独往的豹子。
反观勇士队,除了贾米森,剩下的球员都是在联盟中苦苦挣扎,天赋平庸的角色球员。
如果说贾米森是一头领路怪兽,那么勇士队的其他人则是一群鬣(lie四声)狗,单体的攻击能力并不强,可一旦合围起来,狮子也能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