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为立宪派提供了重要的议政舞台,立宪派也相应地发挥了自己的议政才能,议决了不少重要的议案。由于强大的封建专制势力的存在,致使立宪派所议决的某些议案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力,这是中国早期政治现代化过程中难免的现象。但应该承认,立宪派议政活动的经验与教训为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三节 国会大请愿运动
清政府在颁布《九年筹备立宪清单》后,希望照单进行预备立宪。按照这个清单,清政府将要进行九年的“预备”工作,方才召开国会。这与立宪派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如前所述,立宪派一般是希望在两三年内即开国会的。因此,虽然清政府设立了作为“议院之基础”的谘议局和资政院,但并不能满足立宪派的愿望。“国民知谘议局之见厄于政府,资政院又为非驴非马之议会,俱不可恃,因有联合请愿国会之举。"1910年,以各省谘议局为中心,在立宪派的领导下,先后多次发动了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国会问题一时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