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子见父母与人忤也,必曲解之,非为人也,安吾亲而已矣。
张氏不读书,兄弟五人孝友,各司其事,争为劳役。设父母主于正房,忌日则夫妻迁寝,食必献,一如亲在。有泔浆三瓮,三年不倾,曰“吾亲所积也”。家众无长幼孩童,自外还,必行反面礼,遍拜其家。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法乾第六
法乾论“读书万卷,若无实得实用,终是无益”。先生曰:“然。德行、经济、涵养俱到,读书一二卷亦足,虽不读书亦足。试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致知事也,何字是读书?读书特致知之一端耳。
人有恶攻其短者,先生曰:“是止者也。人立志前进,必期自全,故乐人指其阙,恐有阙也。人无志不前,自谓已全,不乐人破其全,恶闻其阙也。”
诘士倧曰:“胡氏正名之说,不曾认得书之主脑,告天王、方仙之事,必是孔子作卫贵戚大臣,或婚姻与国,方得。今仲子所问,是卫君待子为政,岂有卫君用夫子,而反废之者。且卫君未用之前,夫子力不能废,既用之后,夫子为臣,辄为君,岂有臣告君之理!则卫名何以正也?”倧不能对。问:“瞆以弑母之人,决不当立;辄已立十二年,不易去;且拒父之人,断不宜君,然则非告天王立郢,卫名终不可正也?”曰:“'必也正名’,是圣人本领,后人梦不到,子路正谓出公用子,则出公为子之君,夫子虽圣,不应废君,闻'正名’一语,故怪叹之'奚其正’!犹言这名如何正的,非何必正名之解。”倧曰:然则夫子必格其非心,而以天理感动出公,使之悔悟谢罪,迎入其父,退就世子之位,名斯正矣。” 曰:“然。”倧曰:“弑母之贼,何可君也?”曰:“道理原是随时处中,就天王而言,则瞆可废,辄则惟知吾父而已;犹南子当诛,瞆则不得而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