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按什么样的发展速度,不能只从数字指标上入手,而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根据城镇化一定阶段的合理承载能力,从“人的城镇化”的要求出发,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最大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速度和步骤。
这里的最大实际是什么?根据最新统计,我国现有2.6亿多农民工,其中近1亿人在本地打工,1.6亿多人外出务工。其中,有相当多的人已经在城镇安家,他们不可能回到土地上;有相当一部分虽然没有在城镇定居,但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根本不打算回到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灵活性,最终选择城镇或乡村完全取决于“城里好还是乡下好”。也就是说,这一巨大的人群是现在最有条件、最适合真正城镇化的人口。
另一方面,现在居住在农村的人口除了部分“留守儿童”和部分终将随子女进城的老人,其他基本属于不能走、不愿走、暂时没有条件走的农民,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既是现在的务农主力,也是将来的乡村“守望者”,他们与土地的关系是唇齿相依,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城镇化眼光恰恰忽视了人在城镇的农民工,不是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真正“市民化”,真正享受城镇化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各种便利和好处,而是将眼光盯在了农村,盯在了现在还不具备城镇化条件的农民身上,盯在了农民的土地上,总是想方设法圈地盖楼,圈地建城,强迫农民离开土地,强行让农民买楼进城。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与城镇化的要求和目标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