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尊重地区差异,为地方立法留下空间。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尽相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支撑的保障程度也不尽相同,一些问题不宜在本法中做“一刀切”的规定。《修订草案》着眼于发挥地方立法灵活性大、针对性和集合性强的优势,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某些问题,如高额彩礼等婚姻陋习,在本法中未做规定,留待地方立法予以规范。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共九章六十一条,《修订草案》修改四十八条、保留十二条、删除一条,新增二十四条,修改后共计九章八十六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则部分
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基础性工作。《修订草案》增加了“歧视妇女”的含义、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司法机关的责任、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性别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等新规定,并对其他条款作了调整和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