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警方进入现场取证,屋内打斗痕迹明显,家具上有追砍痕迹,门锁有撞开痕迹,沈詹也承认自己是破门而入。
后审讯过程中,沈詹一直声称自己是听到美心呼救的声音才破门而入,刀不是他的,他进门时,刀就丢在客厅地上。
后查验,沈詹卧室与美意家浴室一墙之隔,确实有传音可能,但无佐证,并在沈詹房中找到美意姐妹多件被偷内衣,沈詹此意见被废除不予为证。
后面又附有详细口供和法医验伤证明,都表明美意说的是真的,警方本来还想询问一下美心,但她醒来以后就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便以相关证据和美意的话为准,判处沈詹无期徒刑和相应处罚金。
八年前美意17岁,美心和沈詹16岁,资料里也有两人案发后拍下的照片,相比瘦胳膊瘦腿的沈詹和美心,当时的美意无论身高体重都是二人的两倍之差。
冯溪研究着美意身上的伤口,还拿笔比划着,“美意身上只有被动伤,没有防御伤,凭她这块头,打不过沈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