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女子经济的劳动处所外,还存在男子的集合所。二十五岁至三十岁的男子,在家庭外的共同居所生活,形成经营狩猎、巫术及制造武器或其他重要铁器的中心。少年人屡用掠夺的手段得到妻子,因为掠夺是出于共同的行动,所以此种掠夺婚,有一女多夫的特点。但也有买妻的。为了严守秘密,总是禁止女子进入男子集合所,如南太平洋群岛上的岛民以可怖的方式保持着男子集合所的神圣。大概男子集合所总与舅权制相关联,且往往与母系制度相联系,实行氏族外婚。全部的男子,也都以年龄分成等级,到了一定的年龄后,他们就脱离男子集合所,回到村中移居妻子的住所。男子集合所制度一般也被认为是男子修业期的制度,儿童到一定年龄时,就离开家庭而接受手术(特别是割礼)及举行成人礼,进入男子集合所。此集合所是一种兵营性质的场所,实行一种军队的制度。它的崩坏促成了各方面的发展,如巫术俱乐部,或以意大利克莫拉(Camorra)式组织(1)为模型的秘密政治团体,都是这种制度的例证。
这种原始的军事制度,不是任何地方都发生过的,即使在发生过的地方,由于军事化场所的解散或者战争技术上的进步,使庞大武器与特别教练的个别战斗变得更加有利。尤其是车战与骑战,对这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于是大多数男子入赘妻子家,和妻子一起生活,军事上的保护亦不再由男子集合所负责,而是赋予每个战士一块土地,使其能自行武装,来保障他们自己的安全。因此血统就有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世界上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产生的原始的万物有灵魂观,即灵魂信仰,是与此相呼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