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第一段,程颐分析说,吃糙米,饮凉水,并不给人什么乐趣,这两章的意思是说,尽管生活如此清苦,孔子仍然不改其乐。对第二段,程颐解释说:“箪、瓢、陋巷,非可乐也,盖自有其乐耳。‘其’字当玩味,自有深意。”(《遗书》卷十二)程颐这样分析是对的;但孔、颜究竟乐在何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答。
曾有一位鲜于侁(音伸)问程颐说:“‘颜子何以能不改其乐?’正叔(程颐别号)曰:‘颜子所乐者何事?’侁曰:‘乐道而已。’伊川曰:‘使颜子而乐道,不为颜子矣。’”(《二程遗书·外书》)程颐的这个回答很像禅师们的回答,这是朱熹编纂《二程遗书》时,不把这段收入正文,而把它列入《外书》的缘故。但是,这段话确有一定的道理。圣人的快乐是他内心状况的自然反照,即周敦颐所说的“静虚动直”,也可以用程颢所说“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来描述。圣人如果停留于“乐道”,则他和道、主观和客观还是分离的;圣人以己为乐,是因为他已经和道合为一体,乐的主体和乐的客体已经结合,圣人所乐的正是存在的这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