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万霖是个很守本分的商人,他主张“只租不卖”的思路,或许基于以下的原因。据吴光远所著《非常人生:名人非正常性格启示录》一书介绍:蔡万霖曾被台湾作家宰了一刀。
李敖的主要收入是稿费,但他总觉得来得太辛苦,而“修理”台湾企业界的大老板,则常常有意想不到的巨额收入,为此,他常常乐此不疲。
这其中。最著名的是起诉台湾房地产大王蔡万霖以及国民党中常委辜振甫两桩案子。
当初李敖买蔡万霖的信义公寓时,发现建筑物坪数比买卖合约书中所载的坪数少了相当于一根食指大小的土地,基于一贯做事态度,李敖向蔡万霖提出质疑。蔡万霖自知理亏,且唯恐事情闹大,因此便给李敖一笔钱私下和解,以平息这场风波。
事后有人问他:“你为什么犯傻?”他说:“我宁可赔本钱,也不能赔名誉。”
商道与悟道
李敖为了“一根食指大小的土地”,竟然要和蔡万霖打官司,而蔡万霖却怕因小失大,便自愿私了,这其实是出于商业道德及其职业良心。但这也正体现了一个正直商人的做人准则。
我们学习蔡万霖经商,就要学他那“大商道做人”的精神:宁可赔本钱,也不能赔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