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丝路上,没有发现以海贝做货币使用的证据(凉山地区到新中国成立前还处于奴隶制发展时期)。
3.既要以贝作为币,首先要解决贝的来源。海贝本产自热带沿海浅水中,需人工打捞运输。要以此作为货币,其需要量是很大的。试想,在当时条件下,要将海贝从产地运往整个南丝路确非易事。而且贝是骨质的,易碎,不易保存,即使有贝,也只能是以物易物做交换使用。
4.作为货币产生和使用,都是和一定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需要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政权机构(国家)来主持发行,保证流通并维持其币值的稳定与有效,要有面值;二是只有当生产得到发展,独立的商品生产业已形成,货币交换才能成为一种可能。
5.海贝作为货币,虽从新石器时代,夏、商、周直到近代,各地墓都有贝出土的情况,但缺少有说服力的文献记载,只能作为饰品而非货币出现。在那以物易物的时代,海贝作为物品,可以交换其他物品,这是可能的。西周以后出现的金属货币,那才应是中国真正的货币开始。
6.南丝路上至今未发现商代墓葬或祭祀坑殉葬海贝,所以广汉三星堆的海贝无法与南丝路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