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率先勘查的即是现场地面。人所共知,一个盗窃贼想要入室偷盗的话,不可能做到飞檐走壁,在作案现场一定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其中包括现场的足迹的位置、方向、种类和数量,这可以判断作案人数、出入口和活动的路线;还可以着重研究痕迹物证的出现、分布以及特征是否符合正常逻辑,是否有伪装行为,适时的可以通过实验来验证。
另一方面是对现场门窗进行重点检查。作案人一般会采取撬门翻窗的方式入室盗窃,在现场会留有大量的活动痕迹,探案人员要仔细检查现场门窗的玻璃、拉手、锁以及窗台内外等处有无指纹、泥土等。通过观察和分析,现场的门窗是否关闭、玻璃是否完整、门锁是否被破坏,破坏的工具又是什么?
2007年,著名的航天城休斯敦市一处高层民居发生盗窃案件,受害者在家中保险柜存放的黄金和现金被盗。侦查人员来到案发现场展开侦查。在做现场出入口分析之时,侦查人员发现了重大线索。
在现场勘查的办案人员发现,发生盗窃案件的房屋是楼房的最顶层,屋内有大量陌生足迹,可以确定是作案者的足迹。作案者有在案发现场徘徊的迹象。然而让侦查人员意外的是,在出入口的选择上,由于房屋的门窗都没有遭到破坏,作案人并没有选择正常的入门方式。那么案犯的出入口选择只有两种:通过隔壁屋顶和通气窗口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