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的社会充满了爱,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和谐,社会矛盾也会得到缓和,社会秩序自然也会更加稳定。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都向往的呢?
从现代的角度来看,“仁爱”精神不仅仅是一种传统美德,更是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社会价值观。它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发挥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
所以,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面对何种挑战,都不应该忘记“在政亲民”这个重要的原则。让我们用爱去感化他人,用爱去创造更美好的社会吧!
【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译文】
徐爱问了一个关于《大学》里“知止而后有定”的问题。他提到,朱熹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每件事物都有它自己的道理和规律,这似乎和先生您的学说有些不同。
先生耐心地解释说:如果我们总是在各种各样的事物上去找那个所谓的‘至善’,那其实就像是把‘义’看成了外在的东西,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至善,其实是我们内心的本体,是我们本来就有的。只要我们能够让自己的‘明明德’达到非常纯净、非常专一的程度,那就是至善了。这样理解,并没有忽视或否定那些客观存在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