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把鲁本斯的若干作品做了一番考察之后,当我们单纯地享受富有艺术用意的色彩的快感之时,我们可以注意到颇有意味的两点:
第一,他的颜色的种类是很少的,他的全部艺术只在于运用色彩的巧妙的方法上。主要性格可以有变化,或是轻快,或是狂放,或是悲郁的曲调,或是凯旋的拍子,但工具是不变的,音色亦是不变的。
第二,因为他的气质迫使他在一切题材中发挥热狂,故他的热色几乎永远成为他的作品中的主要基调。以上所述的《亨利四世起程赴战场》《圣母像》《乡村节庆》诸作都是明证。当主题不包含热色时,便在背景上敷陈热色。在《四哲人》《苏珊娜》《凯瑟琳》诸作中,便是由布帛的红色使全画具有欢悦的情调。
末了,我们还注意到他所运用的色彩的性质。在钢琴上,一个和音的性质是随了艺术家打击键子的方式而变化的。一个和音可以成为粗犷的或温慰的,可以枯索如自动钢琴的音色,亦可回音宏远,以致振动心魄深处。鲁本斯的钢盔、丝绒、绸袍,自然具有宏远的回音。但他笔触的秘密何在?这是亲切的艺术了,有如他的心魂的主调一般;这是不可言喻的,不可传达的,不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