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参与教师教育的高水平综合大学的师范生培养规模小。据统计,这14所“211”工程大学2010年的师范类普通本科毕业生数、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分别仅占当年全国师范类普通本科生相应指标的1.56%、1.44%和1.57%(见表4.2-2)。在校均规模上,这14所大学的上述指标分别为327人、369人和1 453人,尚未达到参与教师教育的61所综合大学的平均水平,分别只达到其平均水平的54.14%、62.97%和63.31%。因此,这14所参与教师教育的高水平综合大学的师范生培养规模尚小,效应难以发挥。
表4.2-2 14所“211工程大学”师范类普通本科学生规模表(2010年)[4]
③教师教育机构建设力度不大,且多关注于高等教育研究,对教师教育研究关注甚少。教师教育机构是指“专门负责中小学教师和其他教育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培训的大学机构、学院、研究院、学系或大学机构中的其他行政主体”。[5]目前部分高水平综合大学设立了教育研究机构,但设立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的院校却为数极少。据统计,设立教育研究机构的“985”工程大学共计16所,占非师范类的37所“985”工程大学的43.24%;另有9所非“985”工程的“211”工程大学设立了教育研究机构,合计25所,占非师范类的103所“211”工程大学的24.27%(见表4.2-3)。这些教育研究机构主要偏重高等教育研究。以北京大学为例,北京大学在教育学院中设置了教育经济与管理系、教育与人类发展系、教育技术系以及相关的研究所。这些系所主要关注教育经济问题、教育人类问题、教育技术问题、高等教育问题等,而对教师教育问题关注不多。而且,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教育机构少之又少,仅有延边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等3所“211”工程大学设立了专门的师范学院以关注教师教育研究和师范生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