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大理寺评事宋银搜查到四镇白水城有一户人家,家主乃是姓沈的,其祖父曾是昔日沈国公。案发当日邻居街坊曾看到此户中子弟沈诚尾随薛氏,现沈诚不知下落。
三日后,沈诚于四镇保定府被捕,身藏一把鱼肠尖刀。后押送回大理寺,经检验此刀乃是凶器无误。铁证如山之下,沈诚已知道自己杀人的罪名是逃不掉了。
未及审讯,便承认了杀害薛氏之事实及经过。言说乃是因薛氏红杏出墙发生争执,后争执不下愤而挥刀刺死了薛氏。
沈诚最后以大晋律判以秋后待斩,押入了大理寺狱。对一个能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杀死两遍的人,这刑判得实在不能算重。
只是,锦初未尝知晓此案。
薛氏尸体因无人来领,便被老刀自己给焚了。陆离命杨金拟好卷宗,至此,这一桩驿站杀妻案算是尘埃落定。
如此顺风顺水得破了此案,可陆离半分也不愿谈及此案。杨金怎么说也是活到了这把年纪,如何看不出陆离的心事。其他也是过来人,除了叹息,再无旁言。